招生就业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
工作方案
当前疫情防控正值关键期,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困难重重,做好疫情防控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重大。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黔教函〔2020〕30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
指导监督各二级学院及时传达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各级党委、政府、教育主管理部门关于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政策和文件,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。
二、暂停校园现场招聘活动
在疫情解除前,暂停各类校园现场招聘活动。
三、关心疫情期间应届毕业生基本情况
(一)要求各二级学院通过电话、邮件、微信、QQ等渠道及时了解并掌握毕业生在疫情期缴的身体情况、就业意向和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。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多关心、多了解、多帮助。
(二)协调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加强毕业生心理辅导,针对毕业生开展在线咨询服务。
(三)招生就业处协调上级部门和校外资源,为我校毕业生在疫情期间开通免费的线上课程。
(四)重点关注农村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情况,建立工作台账,指派具体帮扶人,层层落实,压实责任,做好两个“百分百”,即:做到农村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帮扶百分百,使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百分百就业。
(五)对2020届毕业生实习就业调查统计,了解实习就业情况,分析难点痛点。
四、开展线上就业服务
(一)招生就业处通过各类渠道收集线上招聘信息,及时发布到QQ群和招生就业信息网,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关注,并推送给毕业生。同时,各学院要主动与用人单位加强联系,积极开展网络招聘活动,并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线上就业指导服务。
(二)招生就业处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,迅速搭建本校网络招聘平台、就业服务平台。组织我校毕业生通过网络,积极参与网络招聘活动。
(三)组织我校毕业生通过网络,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的网络招聘活动。
五、简化优化就业手续
疫情期间若有毕业生要办理就业手续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,可在学生及用人单位填写完成后通过信函、传真、扫描、网络等方式传给二级学院办理。在减少人员接触的情况下更好的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。因客观条件制约的,可采用手机拍照的形势提交相关材料。待疫情解除后,再提交所有材料原件至学校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胡江
联系电话:13195248703
联系邮箱:80202880@qq.com
招生就业处
2020年2月21日